由去年9月至今,觀塘警區人員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共拘捕一名男童及16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十七至六十七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等,並扣查十四部電動單車及三部電動滑板車。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
原文刊登於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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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
Mau
天水圍周街都係求拉
1天前
wayi
踩左咁多年先action
垃圾警
1天前
功成不必在我
「共拘捕一名男童及16名本地男子」
咁寫係有心segregate本地/非本定?
咁非本地係巴基斯坦定係一簽?
唔夠詳細報道
1天前
狂人
曱甴外送員冇得接單啦,好🪳🪳🪳💩💩💩🤭🤭🤭🤣🤣🤣
1天前
狂人
曱甴外送員冇得接單啦,好🪳🪳🪳💩💩💩🤭🤭🤭🤣🤣🤣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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