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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3名強姦未成年人罪犯 被執行死刑

商台新聞

更新於 11小時前 • 發布於 1天前

內地3名強姦未成年人的罪犯,經最高法院核准,今日被執行死刑。其中一名姓郭的被告,利用教師身份,在6年內對多名小學女生實施姦淫百餘次;姓尚的罪犯,專門物色脫離家庭、學校監護、看護的低齡幼女,長期實施性侵害;另一名姓尚公的罪犯,針對農村留守兒童侵害數年。

最高人民法院譴責3人的罪惡行徑,嚴重挑戰法律和道德底線,犯罪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最高院刑事一庭負責人指,近年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上升態勢。其中,親屬、教師、鄰居、網友等熟人作案的佔9成以上,犯罪分子大多挑選自我保護能力差、家庭監護薄弱的未成年人下手,農村留守兒童、智力發育遲緩兒童受害情況突出。法院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堅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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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SZ
    係香港,內地阿伯殺三個人都係誤殺咋。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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