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歲城大博士生涉於今年 6 月,在城大校園內向女子潑混有精液的液體。他早前承認猥褻侵犯罪,案件押後至周一(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
裁判官李志豪引述報告指,感化官認為被告不真誠,對於自己犯案原因提出不同版本。辯方解釋,即使有不同版本的犯案原因,但兩者都屬實。辯方又強調,被告於 2021 年從中國來港,但他堅持用正體字撰寫求情信,希望法庭再為被告索取報告。裁判官最終下令為被告索取進一步報告,把案件押後至 9 月 24 日判刑。
感化官不建議判感化令及社服令
庭上提及,感化官不建議判處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引述報告指,感化官認為被告不真誠,沒有正視問題,又對於自己犯案原因,向精神科醫生提供不同的版本。
辯方解釋,被告會見醫生時緊張,但有老實回答問題,即使有不同版本的犯案原因,但兩者都屬實,並非不誠實。希望法庭再索取進一步報告,讓被告再與醫生會面。辯方又提到,被告坦白認罪,他及其妻子亦撰寫求情信。
辯方又強調,被告於 2021 年從中國內地來港,但他選擇用正體字撰寫求情信,其妻亦然,希望法庭更易閱讀求情信。
裁判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 9 月 24 日判刑,並下令為被告再索取社會服務令、感化及心理報告,又指希望屆時被告和盤托出,被告續准保釋。
案情:被告稱「不小心」犯案
被告來常偉(26 歲,報稱城市大學博士生),報稱居於深圳。他被控於 2024 年 6 月 6 日,在香港城市大學李達三葉耀珍學術樓由地下至一樓的 2 號電梯猥褻侵犯女子 X。
案情提及,被告被捕後稱當時「我不小心,把混有精液的水,撒在那個女生背後。」辯方求情指,他案發前 10 天曾通宵做實驗,結果亦不理想,承受沉重壓力;又指被告為城大神經科學博士生,領取全額獎學金入學。
WKCC255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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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8
功成不必在我
「我不小心,把混有精液的水,撒在那個女生背後。」
咁唔小心👀 講完都忍唔到笑啦⋯⋯
09月09日08:27
G Chn
睇D行為都已經知道係磚才‼️
09月09日08:26
kar lee
中國人?應判高尚情操!
09月09日08:15
CC
呢啲人應該叫佢嘔番黎讀書攞到嘅獎學金
然後遣返佢返大陸 🙄
09月09日08:34
အောင်ဆန်းစုကြည်
走火入魔嘅專材
09月09日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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