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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院命案】拒絕律師代表 88歲被告:行得正企得正使乜佢幫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5月18日10:39 • 發布於 2019年05月18日03:46
88歲被告駱潤桃的家人到場。

秀茂坪順天街市附近一間安老院於本月16日發生誤殺案,兩名年過八旬女院友因事爭執,並互相推撞,爭執間張姓老婦跌在地下。據悉當時張仍清醒,約半小時後就開始昏迷,張被送院搶救後不治。警方事後到場拘捕另一駱姓女院友,她今被帶往觀塘裁判法院提訊。駱婦現被控一項誤殺罪,她今坐著輪椅出庭,拒絕律師代表的她,當被多次問及姓名時,最初拒絕回話,更稱「行得正企得正,使乜律師幫!」
88歲被告駱潤桃,住址報稱為秀茂坪順安道順更邨街市地下康達(順天)護老中心。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31日於觀塘法院再訊,由於被告在調查期間胡言亂語,精神似有問題,決定先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鑑於案件性質嚴重,反對她擔保外出。因被告沒有律師代表,鄭念慈裁判官亦多次問她是否明白控罪,被告則稱「佢話告咪告,我根本都無做到」,「我根本都無做到,點認?認咩啊?」又側身背對鄭官,一直語意不清。
因未能有效溝通,鄭官亦問及被告家人有否到場。被告兒子卻一度落淚,未能回應法庭問題。而被告長子之後就表示「佢根本唔明白咩叫需唔需要(律師),問佢嘅每一句說話佢應該都唔明」。被告長子又透露母親應患有老人痴呆症,有時會認得家人,一時又不認得。
鄭官遂轉問被告是否認得兒子,她中氣十足地回應「咁多人行出嚟,係仔就梗係認得,仔周圍認㗎啦,你以為佢係狗啊?」最終仍未能夠溝通。被告現時須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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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

  • 欽敬。樵夫🇺🇦
    殺人犯同死者明明都係婆仔;但星島記者卻偏偏影住兩條麻甩;是否案中有案?
    2019年05月18日13:11
  • Albert Albert
    死有重於泰山……得償所願
    2019年05月18日07:56
  • 一個八十幾歲老人家因一個意外引致的誤殺要負法律責任?一個刻意謀殺的年輕人卻唔使負法律責任?香港法律真係好,好,非常好。
    2019年05月18日07:14
  • Pik 仔
    佢坐監同住老人院 都一樣既啫=等死 死喺边無分別 算吧啦 (佢前世同死者有仇 揾咗8O幾年 終於大仇得報 含笑落黄泉)
    2019年05月18日06:55
  • 公仔人
    啱,正所謂「違法達義」,佢只係為左爭取自己的公義,有所犧牲在所難免,一定係黑警政治檢控!
    2019年05月18日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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