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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向疑犯索款聲稱庭外和解強姦案 轉介區院10.3審理

on.cc 東網

更新於 09月13日06:35 • 發布於 09月13日06:35 • on.cc 東網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0月3日,屆時被告需到區院應訊。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0月3日,屆時被告需到區院應訊。

一名男警員在調查強姦案時,涉嫌向疑犯聲稱受害人指可以用金錢作庭外和解,並索款6萬港元。他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相關的交替控罪,案件今(1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訊。本案將轉介至區院審理,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0月3日,屆時被告需到區院應訊,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27歲被告吳偉峰,控罪書上沒有報稱職業。他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4月26日與4月28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香港警隊警員,在警方調查的一宗強姦案件中(警方編號為TS RN 24001675),在無合理辯解或理據的情況下,刻意行為不當,向X謊稱Y向X勒索6萬港元,以便作出不追究該案件,企圖誘導X向他交出一筆6萬港元的款項。他另被控企圖欺詐罪作為交替控罪,指他意圖欺詐,企圖誘使X提供一筆6萬港元的款項,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對X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警員捲入公職行為失當事件並不罕見。隸屬油尖警區反黑組的警署警長沈志明及警員楊卓麟,2021年涉嫌越權獲取有關傷人案的閉路電視錄像,兩人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經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今年3月被判囚7個月。另外,警員溫志煒被指在2019年調查一宗盜竊案時,於報告訛稱與案有關市民拒絕協助,更偽造市民投訴電郵以加強說服力,最終警方終止調查,溫志煒被裁定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成,去年被判囚半年。

案件編號:STCC 302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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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 Miles
    又係全港最大犯罪集團
    09月13日08:29
  • deon 長崎旦糕
    日常工作
    09月13日10:14
  • 子欣
    為防警權過大 必須重判
    09月13日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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