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涉向記者潑水兼噴水 男子被控普通襲擊今警署報到

on.cc 東網

更新於 12小時前 • 發布於 12小時前 • on.cc 東網
涉案男子離開警署。
涉案男子離開警署。
涉案男子於報案室等候。
涉案男子於報案室等候。
旺角警署門口掛有「禁止吸煙」警示。
旺角警署門口掛有「禁止吸煙」警示。
案發當日警員調查涉案男子(左一)。
案發當日警員調查涉案男子(左一)。

一名李姓、46歲本地男子,去年12月25日凌晨在大角咀萬安街12號大廈對開,向現場另一名男子潑水及用口吐水,被執法部門涉嫌「普通襲擊」拘捕。該男子今日(24日)下午約3時許,獨自抵達旺角警署,逗留約15分鐘後步出警署。

事源有記者案發當日,在大角咀萬安街12號大廈對開採訪拍攝期間,遭被告阻攔並用身體推撞。記者完成採訪離開時,被告以膠樽向記者潑水,並含水噴向記者,導致記者頭髮、面及半身濕透。在場警員得悉後,將被告帶走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普通襲擊」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1年監禁。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