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早前就有關加強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事宜進行諮詢,當局正考慮修訂立法框架部分內容,包括通報嚴重事故的時限由得悉事故後2小時,放寬至12小時內,至於其他事故就由24小時放寬至48小時。保安局發言人表示,是理解到如出現事故,營運者已忙於處理。
根據當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最新文件,當局計劃賦權專責辦公室在有關系統已經或可能受干擾服務中斷時,可主動向營運者調查原因,以確定是否由攻擊引致。
發言人以早前微軟系統出現事故,影響到航空公司事件為例子,指出如日後出現同類情況,相信航空公司已忙於處理,當局將主動了解原因,如屬技術問題就不屬於刑事成份,不受條例規管,但當局可就技術層面提供協助。
發言人表示,計劃今年底將條例提交立法會審議,明年上半年獲通過,期望專責辦公室在2026年初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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