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本周四上午在上水、粉嶺、屯門及葵涌拘捕12名本地人士,包括8男4女(年齡介乎28至68歲),其中7名男子(年齡介乎28至39歲)為休班警務人員,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該12名人士涉嫌在2017年至2024年期間利用22個銀行戶口清洗由犯罪活動所得的懷疑犯罪得益,涉案金額約1,050萬港元。
當中兩名警務人員再因有關將自住按揭樓宇於2019年至2024年期間出租,涉嫌詐騙被捕。該7名男子為休班警務人員並已被停職。至今日(18日)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侯查,須於二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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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राक्षसराजः
香港警賊,知法犯法
8小時前
hoey
仲可以保釋
11小時前
Andy
如果將e千萬俾政府充公
1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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