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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倡修訂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 符合條件安置所獲豁免可繼續營運

香港電台

更新於 05月03日12:52 • 發布於 05月02日05:03 • 香港電台 RTHK

政府就《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修訂建議展開公眾諮詢。
建議修訂的條文,包括為符合有關資格及條件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提供申請豁免書的選項,若它們最終不獲發牌照,亦可在獲批豁免書後,凍結在現有規模繼續營運;修例亦包括提高不遵從「執法通知」的罰則;新增罪行針對超售「骨灰安放容量」的安放權,及出售或出租未經批准的骨灰龕位等違規行為。
政府發言人說,秉持務實和體恤的原則處理相關事宜,以糾正設立發牌制度前的違規情況,並盡量避免因「截算前骨灰安置所」結業而須遷移大量已安放的骨灰或令已買龕位者身故後無法安放骨灰,而引致社會不安。
《條例》在2017年6月30日實施,訂立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又以體恤原則處理政府公布發牌建議前,已在營辦並已有骨灰安放於其龕位的骨灰安置所,即「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政府總結經驗後提出修訂建議,務求更有效實施相關規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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