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周四(26日)公布,曾偵破「湄公河慘案」的公安部首任反恐專員、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劉躍進利用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長,公安部禁毒局局長、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反恐專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另外,雲南省政府前黨組成員、副省長張祖林涉嫌受賄一案,亦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他被指控利用不同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