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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panda及Deliveroo承諾刪餐廳獨家條款 競委會擬接受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更新於 2023年06月01日10:12 • 發布於 2023年06月01日10:12 • 獨媒報導

【獨媒報導】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發現,香港兩大外賣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對合作餐廳施加限制條款,包括阻止合作餐廳在平台以外提供較低的餐價,或防礙新晉及小型平台進入市場,影響市場競爭。兩間外賣平台承諾修改及刪除獨家合作條文及價格限制條文等,競委會擬予接受,今日起展開為期兩星期的諮詢,6月15日下午6時截止。

限制餐廳只與一間公司獨家合作 禁在自家銷售渠道提供較低價格

去年1月,競委會就外賣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 戶戶送,是否對合作的餐廳施加某些要求而違反《競爭條例》,邀請餐飲業界提供資料。調查發現,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與合作餐廳訂立的協議,可能違反《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包括向獨家合作的餐廳收取較低的佣金率,約收取訂單價值的25%,但非獨家合作的佣金率則接近33%。另外外賣平台亦限制合作餐廳只與一間公司獨家合作,否則會受懲罰,如Foodpanda要求合作餐廳早90日通知,Deliveroo戶戶送則沒有提供有關選擇。若餐廳私底下與其他平台合作,平台會追收佣金差價。

無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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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此外,調查發現兩間外賣平台禁止合作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或其他網上外賣平台提供較低的餐點價格。當中,Foodpanda另外要求餐廳必須使用外賣平台的自取服務,涉及搭售條文。

競委會認為,兩個外賣平台在市場內各有一定程度的市場權勢,這些條文有可能會妨礙新成立或小型的平台進入市場及擴張業務,或削弱市場競爭,令餐廳和消費者無法享受到有效競爭所帶來的好處。

兩平台承諾修改及刪除獨家合作及價格限制條文

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各根據《條例》第60條,承諾作出修訂及刪除有問題條文,包括修訂獨家條款及違反獨家合作條文,讓餐廳與新及小型平台合作,並可繼續享用平台的商業獎勵;刪除價格限制條文,使餐廳可在自家銷售渠道及其他網上外賣平台上,提供較低的餐點價格;採用獨家條款時,不會針對在香港市佔率爲10%或以下的網上外賣平台。當中Foodpanda承諾刪除搭售條文,讓餐廳可自由地選擇是否使用平台的外賣自取服務。

Jason除了在Foodpanda工作,亦有在Deliveroo工作
Jason除了在Foodpanda工作,亦有在Deliveroo工作


資料圖片

考慮公眾諮詢後才決定會否接納承諾

競委會表示,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將在承諾生效90日內,修訂現有協議並通知其合作餐廳。新修訂條款有效期3年,設有匯報及監察機制,以確保外賣平台遵守承諾。競委會擬接受相關承諾,由今日起展開為期兩星期的公眾諮詢。競委會提到,若兩間外賣平台的市往佔有率跌至 30%以下,就不受承諾約束。

Deliveroo戶戶送香港區發言人回覆《獨媒》表示,一直與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合作,並會在公眾諮詢完結後,繼續與委員會溝通,目前尚未作出任何決定。

Foodpanda回覆《獨媒》稱,由於相關法律程序進行中,暫時沒有補充,將繼續全力配合競委會及保持溝通。

根據《條例》第60條,競委會可在任何階段,接受被調查的各方採取或不採取任何行動的承諾,前提是競委會認為該承諾能釋除其對有關行為可能違反競爭守則的疑慮。競委會在接受承諾前,無需得出該行為已違反第一行為守則的結論。 如競委會接受承諾,或會同意終止其調查,以及不在競爭事務審裁處就該等承諾所涵蓋的事宜提起法律程序,或終止已提起的法律程序。《條例》中並沒有規定作出承諾的各方須承認違反競爭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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