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註冊條例》自本月1日更新「從事牙科執業」的定義後,首次有人涉嫌並非註冊牙醫而替人進行漂牙或牙齒美白程序被拘捕。衛生署表示,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荔枝角一座工業大廈內懷疑有非註冊牙醫替人漂牙或進行牙齒美白程序。署方人員和警方昨日下午採取聯合行動,拘捕一名29歲女子,涉嫌並非註冊牙醫而從事牙科執業,在場檢獲用作美白牙齒的工具及藥物。
《條例》更新「從事牙科執業」的定義後,清楚訂明只有註冊牙醫方可為另一人進行漂牙或牙齒美白程序、處方隱形矯齒牙套,以及進行牙齒貼片療程。任何並非註冊牙醫的人士如提供或企圖提供有關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六級罰款及監禁3年,或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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