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不少財務公司為賺取可達48厘的高息,向月薪僅5千元的外傭濫作貸款,令外傭一身債無力清還,外傭僱主也因此「周身蟻」,政府對此終打算出招遏歪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透露有意加強對持牌放債人的監管,例如按借款人的月入,限制放債人可批出的無抵押個人貸款上限,即禁止「財仔」向外傭及低收入人士胡亂放貸。新措施明年上半年會作諮詢,料有助加強保障全港34萬外傭及其僱主。
不過新措施料難阻止外傭向非法的「大耳窿」借錢,故外傭介紹所業界建議外傭僱主採5招自保及加強警惕,及早發現外傭借貸問題及盡快解決,免僱主及外傭掉進債務深淵(詳見下文)。
初來香港工作的外傭大都有債務問題,主因是她們來港之前,一般都要支付五位數的中介費及訓練費,故她們剛抵達香港並開始工作的同時,便已經要借錢以清還中介費用。若她們能找到息率較低的一線財務公司還算好,起碼可以每月從約5,000元月薪中拿錢來還債;但假如她們不慎光顧了不良「財仔」,借貸息率會暴增至20厘至48厘,致生活捉襟見肘;若是不幸找上大耳窿,債務更往往是「一世都還不清」。
這衍生了很多社會問題,例如外傭可能因欠債而盜竊僱主財物,或向僱主不斷借糧後失蹤或辭職返鄉,卻可能累及僱主繼續遭追數公司滋擾。據報道,曾有調查發現香港34萬外傭,估計8成都曾借過錢,部分外傭欠債的金額可超過10萬元(20個月月薪),根本無力清還,令外傭及僱主俱困擾。有一些離譜的外傭為了借錢,更在「貸款諮詢人同意書」上非法冒認僱主簽名,未經僱主同意把他列為諮詢人。故立法會議員及勞工組織,早已建議為外傭的借貸金額設上限及加強監管,以保障外傭僱主。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近日在網誌疑似回應「外傭過度借錢」問題,許局長指正循着對放債人的規管及加強宣傳教育等多方向擬定具體措施,以加大力度處理過度借貸問題,從而加強保障市民權益。計劃於明年上半年展開諮詢。他透露,初步方向包括研究根據借款人的每月收入作基準,設立無抵押個人貸款的借款上限。
許正宇解釋,初步構思是以借款人的每月收入作為基準,若低於某一水平,放債人日後可批出的無抵押個人貸款就不能多於該借款人月入若干比例,以確保借款人有能力還錢,而當局正擬定有關每月收入及借款上限的具體水平。
財庫局亦正擬定新措施,研究日後或規定放債人收到貸款諮詢人的書面同意書後,須主動向諮詢人核對同意書的真確,以加強保障貸款諮詢人(如外傭僱主)。此外,公司註冊處亦會研究優化投訴處理流程,並加強與警方的溝通及交換情報;同時亦會加強監督放債人處理投訴的制度及程序,以確保投訴獲適當處理。
不過「遠水難救近火」,因上述限制外傭借貸措施落實需時。那麼香港的僱主,應如何防範外傭胡亂以高息借錢致泥足深陷?綜合外傭介紹所代理的說法,僱主可採取如下5招自保:
1)外傭上班時,僱主要盡早嚴正表達,外傭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向外借貸。如外傭急著要清還中介費或有緊急需要,僱主可審慎地提早出糧或借小量的錢給外傭應急。但僱主應避免替外傭簽「貸款諮詢人同意書」,否則同意書一旦遭濫用作貸款,便後患無窮。
2)家中貴重財物應放夾萬內,並避免把信箱鎖匙交外傭。若發現有可疑信件寄給外傭,例如懷疑是來自財務公司的追債信,僱主可在外傭同意下一起拆信,以釋疑慮。
3)若發現外傭暗中欠債,家中甚至開始收到追債電話,僱主可考慮在外傭介紹所人員見證下,請對方坦白講出欠債數目,以決定是幫忙解決債務還是解僱。但一般而言,若外傭欠債太多,還是解僱較穩妥
4)若決定解僱欠債外傭,宜與外傭介紹所合作,做足程序及通知入境處,包括由僱主况介紹所下載「終止外籍家庭傭工僱傭合約通知書(ID 407E)」(下載網址請按此)。
),填妥表格後,可把表格上載到指定網址(請按這裡)或傳真到入境處(21579181)。若解僱外傭後有財務公司仍致電家中追數,可向對方提供「解僱通知書」證明外傭已離職。
5)辭退欠債外傭後,最好提供機票讓對方返鄉,以減少麻煩。在等候航班的日子,僱主可考慮透過外傭介紹所提供短期住宿地方,免外傭失蹤及不上機。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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