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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彭博:內地落實對富豪海外投資收益徵稅

商台新聞

更新於 8分鐘前 • 發布於 5小時前

彭博引述知情人士報道,中國開始對超級富豪的海外投資收益徵稅。報道指,近幾個月內地主要城市一些富人,被要求自我評估、或被稅務機關要求評估潛在的應付稅款,包括過去幾年拖欠的款項。

報道指,涉及的富人將要繳付20%的投資收益稅,部份可能因逾期繳付被罰,又指最終金額可以協商。

中國是在2018年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RS),準則是旨在防止逃稅的全球財務信息披露制度。報道指,雖然法規規定就全球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對居民徵稅,但之前,很少執行相關規定。

知情人士指,目前未清楚徵稅涉及的範圍多大,以及持續多久。而被鎖定的人士至少擁有1000萬美元的離岸資產,部份是香港和美國上市公司的股東。

報道指,引入CRS規則後,中國過去6年一直與近150個司法管轄區自動交換信息,涉及屬於每個成員國稅務居民的賬戶。德勤中國副主席葉偉文表示,中國已經掌握CRS數據庫,稅務機關可以從數據中發現徵稅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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