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海濱聚集大媽歌舞嘈親人,金紫荊廣場附近成老鼠集中地?《東呼即應》發現,可供街頭表演的灣仔海濱共享空間,近期聚集多名中年表演者勁歌熱舞,並利用手機在網上直播,亦有大叔以現金打賞表演者。市民向《東呼》投訴指,表演質素參差,部分更較對岸的廟街表演差,令人感到滋擾。記者現場錄得最高89分貝,而長時間暴露在噪音中會損傷聽力。灣仔海濱另外亦驚現老鼠竇,有老鼠搶食貓糧,現場臭氣熏天。街坊批評食環署執法不力,令鼠輩橫行。
毗鄰灣仔渡輪碼頭的「HarbourChill海濱休閒站」容許公眾街頭表演而毋須事前申請許可證。不過,《東呼》接獲市民投訴,指該處近日持續出現噪音,滋擾到其他遊人。《東呼》團隊隨即在周一(11日)晚上到海濱實測,當時有3、4人表演。團隊以分貝計即時測試噪音情況,發現現場音樂竟高達89分貝。根據衞生署資料,長期暴露於噪音水平85分貝或以上,可導致聽力逐漸損失。
情況在周末或假期更嚴重,網上片段見到,多名中年表演者在大型音響播歌、打光燈下勁歌熱舞,不少人利用手機在網上直播,附近大叔看得高興亦起舞,有人更以現金「打賞」表演者。
投訴人陳先生表示,表演者多數是有口音的中老年人士,有時候該空間同時有十多檔表演,唱着不同歌曲,部分還比廟街表演差。即使當時有很多保安員,亦沒人處理噪音問題,報警求助亦沒用,很快便回復現狀。陳大呻,很多一家大小想在安靜環境走動或散步放鬆,卻被該些街頭表演者破壞。街坊劉先生則指,理想的休憩用地或海濱應較寧靜,供市民休息或跑步。不過他指平日跑步較少受歌聲困擾。
至於打賞行為是否違法?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如果觀眾自願給利是或錢,就不算行乞,但若表演者手持一個兜或袋,通處問人拿錢,便可視之為行乞,則會干犯罪行。若街頭賣藝者持有雙程證或旅遊簽證,更會違反《入境條例》,違反逗留條件的人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入獄2年。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東呼》指,今年首10個月共收到18宗噪音投訴。海港辦事處則指「HarbourChill海濱休閒站」所收到的噪音投訴主要集中在去年11月至12月,及後情況改善。而當接獲噪音或收取施捨等投訴,駐場保安會先觀察有關表演者的情況,當確認投訴屬實,便會勸喻表演者停止行為,並解釋相關法例。
另一方面,灣仔海濱長廊近着金紫荊廣場一帶,疑有市民好心做壞事,餵流浪貓變餵老鼠,令該處驚現老鼠竇。《東呼》記者於上周五(8日)到場視察,發現縱使附近已多次放上有毒鼠餌,但老鼠橫行情況仍然沒有改善,多隻肥老鼠在膠兜搶食貓糧,現場還散發着陣陣惡臭。
街坊黃女士表示,該處日夜亦有老鼠出沒,「數十隻、一百幾十隻老鼠都有」,又說食環署人員只來巡查及罰錢,未見跟進行動。食環署回覆指,在10月30日至11月10日期間已向違例餵飼的人發出共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又提醒在公眾地方掉食物碎屑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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