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爭議持續,政府早前宣布暫緩修例,但拒絕撤回,曾多次表明對修例有疑慮的自由黨魁鍾國斌今日表示,建議政府撤回修例,「現實情況,『暫緩』和『撤回』根本是一模一樣的事,爲何不可以講?」他認為政府宣布撤回,可以令示威者無藉口再衝擊政府。
鍾國斌表示,明白政府有需要照顧部份支持者的感受,未必適當公開表達撤回,但既然事實上撤回和暫緩亦無分別,政府應該要考慮,如果林鄭月娥不方便親口宣布,也可以找政務司長張建宗代為處理。
對於示威者要求設獨立調查委員會,鍾國斌表示,若委員會是針對調查警方,他不會支持,但若調查範圍廣泛,例如背後的組織策劃、示威物資資源等,則可以考慮。
而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星期日出席電視節目時亦表示,特區政府宣布暫緩修例,對反送中示威的回應不實際、不對焦,若政府選擇撤回,相信民建聯支持者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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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4
你都講得冇錯中國人 撤完再推
2019年06月24日05:21
特首2018年施政報告:
- 有23條立法,沒有修例。
- 強調開放透明管治。
- 與青年人同行。
- 不損市場經濟。
- 法治是核心價值。
。。。。。。
2019年施政報告?
2019年06月24日06:25
恒仔
暫緩=撤回 vs 暫緩≠撤回
傀儡政府與親共派繼續玩文字遊戲,堅持「暫緩=撤回」;
反對派與異議分子繼續要撤回而不是暫緩。
假以時日,未來政府一定會提上立會,百分百三讀通過。
到時候,看看誰是最終受害者。
2019年06月24日05:38
Fun
講埋D廢話,已冇人信啦收嗲啦
2019年06月24日06:37
最終章
撤回後,再提出血書為證示威大遊行
2019年06月24日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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