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改建弊案及政治獻金案等一共4宗案件,截至周四(26日)已被羈押長達113天。周五(27日)凌晨3時許,法院裁定准柯文哲以3,000萬(新台幣,下同,約723萬港元)保釋,但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在庭外集結聲援者聞訊後高聲歡呼,甚至有人喜極而泣。柯文哲則於Facebook以「謝謝大家」四字發文回應。
台北地檢署周四起訴11人,包括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佔及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向法院求處總計28年6月徒刑,令他成為首位因涉貪而遭羈押及起訴的台北前市長。檢方把柯文哲等5名在押被告移審,檢察官主張柯文哲的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涉案仍未回台,柯文哲等人有串勾證人之虞,請求法官繼續羈押。台北地院由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與陪席法官楊世賢組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檢方並未指出許芷瑜涉案情節,本案相關事實晦暗不明之風險已經降低,因此裁定柯文哲等人獲准交保。
合議庭表示,本案在檢察官偵查完備而提起公訴,且被告等人經法院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訊,重要證人於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本案已有證據可佐。考慮到被告等人涉案情節、國家司法權有效行使、公共利益之維護,以及被告人身自由和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在衡量比例原則後,合議庭認為柯文哲等人非不得以具保及其他必要處分方式替代,所以免予羈押。
除柯文哲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4,000萬元(約964萬港元)交保;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元(約361萬港元)交保;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元(約120萬港元)交保;前台北市辦公室主任李文宗除偵查中200萬元(約48萬港元)外,加保800萬元(約192萬港元)。各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且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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