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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私隱專員:警員將記者身份證在鏡頭前展示違保障資料原則

商台新聞

更新於 2020年12月23日08:30 • 發布於 2020年12月22日08:32

有警員去年12月在大埔超級城截查記者期間,將記者身份證在攝錄機鏡頭前展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就事件發表調查報告,認為涉事警員的行為與警員執行截查職務及核實記者身份的目的,並不一致,亦非直接有關;在沒有記者同意下,涉事警員的行為,違反私隱條例關於個人資料使用的保障資料原則。專員提出4項建議,提醒前線警員必須尊重及保障受查人士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資料;建議警務處考慮修訂《程序手冊》,加入保障資料的規定;針對前線警務人員進行截停搜查行動的實際情況,作風險評估,制定清晰政策和指引,以及加強培訓,建立持續的尊重個人資料私隱的文化。

警方表示接納報告,會跟進報告建議,認同涉事警員的行為有不足之處,已作出訓斥,亦會參考調查報告之內容,就事件進行紀律覆檢。

記協副主席陳朗昇歡迎私隱專員報告

在當日被公開資料的記協副主席、立場新聞記者陳朗昇表示歡迎報告,批評警方在反修例事件中經常不合理對待記者,終於有法定機構指出警方錯處,對能討回公道感到欣慰。他又指留意到報告提到可以作民事追討,自己會考慮,但畢竟事隔一年多,會檢視是否過了追溯期,會諮詢法律意見。他又希望警方重視事件,因為事件是警員知法犯法,如果只是訓斥涉事警員並不足夠,希望警務處公開懲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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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Gaatzaat
    我點知你開緊直播啫 部機喺你手,你可以隨時熄咗佢架 🤭🤭🤭🤭🤭🤭🤭🤭🤭
    2020年12月22日10:00
  • Miles
    徵兩條支毛畜拉橫額,一人兩舊,十分鐘收工。
    2020年12月22日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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