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加香港上市證券市場的競爭力,香港聯交所建議全面改革新股市場定價及公開市場規定的相關監管框架,將循公開市場規定、新股定價及發售機制,及靈活定價機制3方面調整,當中包括降低「A+H」公司在港上市的最低H股門檻、放寬基礎投資者禁售安排、調整公開認購回撥上限等,並就此進行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至明年3月19日止。
就靈活定價機制,新股發行人在毋須延遲上市時間表下,將招股價格在指示性發售價範圍上調不多於10%,較現行只可以向下調10%進一步放寬。
新股定價及發售機制方面,就基礎投資者的禁售期6個月是否保留諮詢意見,或考慮「分階段解禁」,即其中一半的禁售期只有3個月,另一半為6個月。另建議要求上市公司將至少一半的新股供建簿配售部分,以確保每次新股上市均按照穩健的建簿機制進行定價,及取消配售部分的最低股東分布要求。同時予上市公司彈性,選擇公開發售部分最初設為5%,而回撥上限由現時為最多50%降至20%。
至於公開市場規定,建議按上市公司的市值對其上市時的最低公眾持股量作分層規定,按市值調整最低的公眾持股量佔比。另建議「A+H」公司在港上市的最低H股門檻,由現時的15%降低至最少10%;或相關H股上市時預期市值至少30億元,並由公眾人士持有。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提出新的建議,以加強新股的定價和發售機制,支持來自全球的優質公司在香港資本市場上市,並蓬勃發展。今次亦建議修訂公開市場的規定,提升香港作為開放、透明度高的市場的聲譽,增加對全球發行人及投資者的吸引力。
她強調,港交所致力確保上市框架及持續上市規定穩健,並具備競爭力,鞏固香港作為全球領先集資中心的地位。未來會繼續完善各項機制,確保上市制度與時並進及滿足市場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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