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假期將至,衞生署今日(27日)提醒市民及旅客,在購買藥物時應辨認屬註冊藥房訂明式樣的標識。衞生署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打擊違法使用藥房標識和名銜,對涉嫌違規個案進行跟進調查。
去年有6家並非藥房的公司和一名並非藥房的零售店鋪東主因在其處所展示的標識,近似藥房訂明式樣標識而被定罪,分别被判處罰款港幣2,000元至16,800元不等。
已編制識別註冊藥房標籤
為便利公眾識別註冊藥房,衞生署已編制識別註冊藥房的標籤,並發送到各藥房以張貼於藥房當眼位置。用戶可透過掃描藥房展示的二維碼,獲得註冊藥房的資料。市民亦可到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查閱教育資料和藥物牌照商的名稱及地址。
原文刊登於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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