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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案續審 執法人員否認意圖灌被告飲消毒藥水

on.cc 東網

更新於 06月20日07:41 • 發布於 06月20日07:41 • on.cc 東網
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續審。
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續審。

2019年「屠龍小隊」等人涉嫌放置或引爆爆炸性裝置、管有手槍及串謀謀殺執法人員,事件中多人被捕,部分人被控串謀引爆訂明目標罪,違反《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是律政司首次引用該罪作出檢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終身監禁。涉案6男一女不認罪,案件今(20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執法人員否認曾意圖灌其中一名被告飲消毒藥水。

控方傳召拘捕被告賴振邦期間檢取證物的姓劉執法人員作供。劉說,2020年1月17日,他到旺角「3C維修工作室」以涉串謀傷人拘捕賴振邦。劉承認,當日檢取店內手機和平板電腦後,沒有問賴哪一部屬於他。辯方向劉指出,劉檢取證物後,拿着「滴露」,想灌賴飲消毒藥水,劉否認。辯方又表示,工作室內不少卡片都有政治立場,因此劉視該工作室為「黃店」,劉不同意。

7名不認罪被告分別是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女被告劉佩凝,年齡介乎20至29歲。首6名被告同被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及屬交替控罪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6人另被控串謀謀殺香港警察。李家田另被控「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劉佩凝則另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 164/2022、HCCC 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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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 我愛國安法✡🆗♚
    不如老作埋話爆菊餵屎?
    06月20日08:13
  • Ken Ken
    就算真係有又點?死冇對證
    06月20日08:32
  • wayi
    啲狗唔通認咩 話無即係有
    06月20日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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