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港人在2022年墮求職騙局,被「賣豬仔」到東南亞「KK園區」作詐騙工作。兩名港男涉嫌與「KK園區」騙案有關,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今日(1日)分別被判囚36個月及56個月。其中一男另涉洗黑錢罪,稍後判刑。
事主被賣至緬甸遭困籠4天
首被告為32歲的無業人士馬智豪,次被告為25歲的學生張敏懷,他們均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案情指案件涉及5名年齡介乎20至32歲的男事主。其中一名事主墮入網戀騙局,到泰國後被賣至緬甸,並被送至「KK園區」。因拒絕從事欺詐工作,他曾被困在籠4天,多次遭毆打,最終在家人支付3.5萬元贖金後才獲釋。
其中首被告馬智豪另涉一宗洗黑錢案,他承認於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4日處理一間銀行帳戶內約698萬元犯罪得益。
原文刊登於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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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0
Patchouli
BEST
人口販賣喎?判咁輕?
3小時前
CO2
BEST
會唔會判太少,贖金起碼要賠,因為被賣到園區而受到身體虐待既間接關係要不要算上?精神及心理醫療費用是不是該由他們付?
3小時前
RIC YAU
Kk park 喎!又耍比人打又冇得食仲要性侵!判太小😡
3小時前
千鳥
判咁少根本無阻嚇作用
騙案keep going
3小時前
wilsun
法官不看重人命!
除非受害人已安全回港,否則會害死人!
還有精神及身體受虐侵等,可以不理!
或可被逼從事詐騙的增加受害者都不理!
法律除懲惡,亦要起阻嚇作用,
真如危險駕駛,死人了人都判得輕,
入屋行劫但沒死傷人反為是重罪嗎。
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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