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vel 新作《雷神奇俠 4:愛與雷霆》(Thor: Love and Thunder)在外國風評好壞參半,暫時未知在港反應。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一向古靈精怪的導演 Taika Waititi,他慣用的創作方式已開始失效,連向來受落的觀眾群也不太賣帳,落入作繭自縛的困境。
Waititi 曾經分享他有別傳統的編劇手法:「我會先構思電影開首和結尾的視覺畫面⋯⋯然後再填補中間的場口。當我有足夠的場面及段落時,便懶惰地(lazily)把它們黏合在一起。」Waititi 用負面之詞「懶惰」來形容自己書寫的過程,當然只是一種幽默的自嘲,不然他怎能寫出《陽光兔仔兵》(Jojo Rabbit)真摰動人的人倫關係,並奪得奧斯卡最佳改編劇本獎?不過當要處理忠奸分明的英雄片題材,他總是魂遊太虛,隨便建立故事骨幹,便讓主角雷神、Gorr the God Butcher 和「女雷神」Jane Foster 順理成章地聚首或決鬥,像交功課一樣滿足觀眾(或者是 Marvel Studio 的掌舵人 Kevin Feige)的期望。
電影一開始的荒漠景象本來甚具意境,映照在乾旱土地上的神秘影子引人遐思。直至皮膚乾巴巴的 Christian Bale 抱著幼女出場,故事將注意力放在一對瀕死的父女上,便更教人好奇編劇會如何把瘦骨嶙峋的 Bale 改造成雷神需要面對的邪派。畢竟此刻弱不禁風的他,怎看也沒有犯惡的理由。 不消一會,Waititi 釋除懸念,將角色投進神話的戲劇處境,讓他向造物主(神)救助,卻遭神明嘲弄甚至要脅殺死自己,而這便為角色賜予行為動機——誓要一雪前恥,殺掉所有侮辱世間生靈的諸神。於是,他便得了 Gorr the God Butcher(屠神者)的稱號。
然而,這類因為劇情需要而簡化人性的公式,驅使筆下角色成為觀眾期待的某君,總像在勸說觀眾放下懂得思考的頭腦,接受天真的荷里活電影世界。假如我們要深究為何 Gorr the God Butcher 突然魔性大發,把對自己負責的神明殺死還不夠,還誓要消滅全宇宙的神才心息,我們將無法繼續把電影看完。角色變壞的理由過於單薄,Gorr 與女兒短促的段落根本無助觀眾代入其淒楚的悲劇,我更無法理解他無故獲得神劍的原因,Waititi 就這樣便捨棄角色,將故事帶到雷神和 Jane Foster 的世界。
表面上,《雷神 4》為人神交聚的奇幻宇宙找到切入角度,天神虛妄自大,漠視人間疾苦,而 Gorr the God Butcher 便是替人類行道的使徒。然而劇情發展下去,Waititi 還是集中於設計雷神與 Jane Foster 的浪漫情緣及怪誕笑料,節奏鬆散隨意。就算中段戲謔宙斯的自戀個性,整體故事也是偏向認同擁有神力的超能異士,抗拒凡人,甚至將慈父 Gorr 寫成一個擄走小孩的惡魔。對於濫用能力、亂搞破壞的雷神,Waititi 卻是一笑置之,這未免過於浪費前置的戲劇鋪排,將之簡化成卡通片式的正邪對決。
影片以富有搖滾特色的「愛與雷霆」(Love and Thunder)作為副題,又選用 Guns N’ Roses 充滿爽勁的〈Sweet Child o’ Mine〉,告訴觀眾盡情享受色彩畫面豐富的雷神歷險記,總之緊記要喜愛雷神的每一方面。其餘的,都沒有他所見所聞的奇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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