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正審議社工註冊條例修訂草案,當局回覆議會信件中披露,2022年1月16日至上月21日約兩年半期間,社工註冊局曾批准接納394宗被裁定干犯可判監罪行人士的社工註冊、續期或重新註冊申請,當中2宗申請人涉及暴動罪被判監,亦有多宗申請涉及參與非法集結。
根據當局信件,上述394宗批准申請中,有2宗註冊續期申請人涉及暴動罪,分別被判監3年3個月及4年5個月;6宗續期或重新註冊申請人涉及非法集結,被判感化令、社會服務令、罰款以至監禁等。另外,亦有申請人被裁定管有危險藥物、爆竊、盜竊、發布淫褻物品等多宗罪行,被判罰款、戒毒所令及多次監禁,監禁期合共超過6年。
當局於修例草案中指出,若註冊社工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但其註冊尚未到期續期,現時條例並沒有賦權或規定社工註冊局須即時議決,是否將有關註冊社工除名。草案建議,若有社工被裁定觸犯可令社工專業聲譽受損、以及可判處監禁的罪行,註冊局有權指示將其永久除名、或在不超過5年的合適期間內從註冊紀錄冊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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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Sing
社工=罪犯溫藏
無晒專業可言
06月17日15:58
Roy 天
罪犯可以做社工🤣🤣🤣🤣🤣
06月17日11:22
查小欣cherry
可判監罪行,即係最高刑罰? 衝紅燈都算可判監罪行,公眾地方講粗口都係,街邊玩樂器都係🤷🏻♂️
06月18日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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