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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飼野鴿最高罰款提升至10萬元 有議員稱立法原意是提高阻嚇性

香港電台

更新於 05月26日03:00 • 發布於 05月24日02:42 • 香港電台 RTHK

經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於8月起生效,餵飼野鴿的最高罰款由現時1萬元大幅提升至10萬元,以及監禁1年。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李世榮相信修例有一定阻嚇性,同時要求政府加強公眾教育。
李世榮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政府過去執法寬鬆,22/23年度成功票控宗數不足100,普遍只罰款幾百元。今次修例設下定額票控罰款5000元外,亦增加獲賦權的執法人員,由以往警方及食環署,擴展至房屋署、康文署及漁護署。
他強調立法原意並非想罰錢或捉市民坐監,而是提高阻嚇性,因為市民餵飼野鴿反而害了牠們,改變其習性及生態環境,亦對其他人士造成滋擾及引起衞生問題。
中西區區議員劉天正表示,區內目前約有14個餵飼野鴿的黑點,主要在較空曠地方及找到食物的地點,例如中環街市、副食品市場附近等。他說野鴿聚集不只造成雀糞污染問題,亦有野鴿在大廈住戶的冷氣機外築巢,令住戶擔心疾病感染而不敢開動冷氣機。
有聽眾致電節目,建議在黑點安裝閉路電視,幫助當局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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