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總區女總督察林婉儀,於2021年9月25日在沙洲對開執勤期間不幸殉職。在事隔近3年後,林的遺產執行人於周二(17 日)入稟高等法院,指林涉及的墮海意外是由警務處疏忽所致,向警務處處長索償。不過入稟狀並沒有透露索償金額。法庭已排期於2025年3月7日為案件作首次提訊。
原告是死者林婉儀的遺產管理人林添保,被告為警務處處長,並由律政司代表。據入稟狀指,死者於2021年9月25日,在沙洲對出執勤時墮海失蹤,其屍體最終在同月27日被發現。原告方認為墮海意外是由被告的疏忽,違反一般照顧責任、法定責任和僱傭合約所致,故向被告方追討賠償,並要求法庭評定賠償金額及利息。
資料顯示,死者於2007年加入警隊,2010年晉升為督察,至2015年被調至水警任職,並於2020年4月調任小艇隊主管。她於案發當日與同袍在沙洲對開執勤時,所乘截擊艇遭私梟大飛撞翻,死者墮海失蹤,跨部門搜救兩日後,終在大嶼山二澳尋獲林的遺體。
案件編號:HCPI 26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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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 Man
BEST
遺產管理人?國安法拉得。
09月19日07:11
🐠
BEST
狗咬狗
09月19日07:10
Sing🌟
BEST
升左做總警C仲唔感恩唔知足?冇野掛?
09月19日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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