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五(22日)發布消息,國家開發銀行前黨委委員、副行長李吉平涉嫌受賄一案,國家監察委員會已完成調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信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該檢察院近日向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李吉平利用擔任國家開發銀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國家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國家開發銀行黨委組織部副部長、人事局副局長,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現年69歲的李吉平是遼寧大連人,長期在銀行系統工作,曾任中國建設銀行辦公室副主任、研究處處長等職務。他今年3月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8月被開除黨籍及逮捕。調查指,他大肆干預、插手金融機構職工錄用、職務晉升工作,大搞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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