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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美女醫師「刺穿子宮」出人命!女醫認罪賠千萬換緩刑 禾馨:她已離開許久

中天新聞網

更新於 6小時前 • 發布於 6小時前

去年9月14日,台北市禾馨新生婦幼診所一位劉姓女醫師,執業過程中替女患者進行子宮鏡手術時,不慎刺穿子宮與右側髂動脈,造成患者腹腔內大出血,轉院急救後仍回天乏術,劉姓醫師認錯並賠償1050萬與家屬和解,北院昨(7)日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劉女7月徒刑、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對此,禾馨稍早也回應,該名劉姓醫師已離開禾馨許久,不會再對外表示意見。

台北市禾馨新生婦幼診所一位劉姓女醫師,執業過程中替女患者進行子宮鏡手術時,不慎刺穿子宮與右側髂動脈,造成患者腹腔內大出血,轉院急救後仍回天乏術。(示意圖/pexels)
台北市禾馨新生婦幼診所一位劉姓女醫師,執業過程中替女患者進行子宮鏡手術時,不慎刺穿子宮與右側髂動脈,造成患者腹腔內大出血,轉院急救後仍回天乏術。(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劉女2023年9月14日上午治療一名子宮內膜增生的女患者,進行子宮內視鏡手術要刮除增生之子宮內膜,卻疏未注意刮杓須深入子宮腔內才可操作,結果不慎刺穿患者子宮,以及從腹主動脈輸送血液到骨盆與下肢的右側內髂動脈,造成患者腹腔內大出血,在手術檯上瞬間心跳與血壓驟降,劉女驚覺狀況危急,趕緊將患者轉送台大醫院急救,但當天下午患者仍不幸往生。

患者丈夫事後怒告劉女,劉女承認過失,積極與家屬調解,最後雙方同意由劉女與診所連帶賠償共1050萬元和解,已先付700萬元,餘款350萬元從2025年1月起按月支付70萬元直到付清。台北地院法官審酌劉女認罪且無前科,且深表悔意,准許檢方聲請,改採認罪協商程序審理,依過失致死罪判處7月徒刑,緩刑5年,若未履行和解條件則撤銷緩刑,可上訴。

台北市禾馨新生婦幼診所一位劉姓女醫師,執業過程中替女患者進行子宮鏡手術時,不慎刺穿子宮與右側髂動脈,造成患者腹腔內大出血,轉院急救後仍回天乏術。(示意圖/pexels)
台北市禾馨新生婦幼診所一位劉姓女醫師,執業過程中替女患者進行子宮鏡手術時,不慎刺穿子宮與右側髂動脈,造成患者腹腔內大出血,轉院急救後仍回天乏術。(示意圖/pexels)

而今日稍早,禾馨醫療也向《中天新聞網》表示,因該名劉姓醫師本人已離開禾馨許久,加上目前也已與病患家屬和解,故就不再對外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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