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堯今早上庭。
藝人王宗堯等13人涉於2019年七一當日衝擊立法會大樓,佔領會議廳,被控暴動等罪行。案件今日(29日)在區院(移師至西九龍法院)開審,包括劉頴匡及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共7人承認暴動等罪;王宗堯與另一男承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但否認暴動罪,與其餘不認罪被告一同受審。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7人承認暴動等罪。
今日認罪的7名被告為學生羅樂生、「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佔旺畫家」潘浩超、地盤工沈鏡樂、劉頴匡及范俊文。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網媒記者馬啟聰、藝人王宗堯、吳智勇及林錦均則否認暴動罪受審。運輸工何俊諺暫未答辯。
13人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參與暴動,其中12名被告均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林錦均除外。林另被控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外干犯一項刑事損壞,潘浩超則被控在政總外干犯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刑事損壞。
圖片來源: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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