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公務員涉嫌在警察學院及元朗警署非禮2人,另外涉及在元朗警署辦公室內襲擊1人。被告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2項猥褻侵犯罪及1項普通襲擊罪,押後至4月3日開審,被告獲准以1.5萬元保釋。
涉嫌在警校及警署非禮2人
被告楊孟羲報稱公務員,被控去年9月在元朗警署地庫支援組辦公室B8室外走廊非禮X,及在去年11月在黃竹坑警察學院大操場非禮Y。另外,楊被控於去年5月,在元朗警署地庫巡邏小隊第一隊辦公室B21室內襲擊Z。控方透露將傳召8名證人,並會在庭上播放涉案的閉路電視片段。辯方則預料傳召2名辯方證人,預計審訊3天。
原文刊登於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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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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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稱公務員嘅狗隻
01月04日07:50
ho
要唔要加人工提升市民信心?
01月04日07:48
Klaus
公咩務員吖
又學堂又警署非禮
仲唔係警🦮❓
01月04日15:21
貓奴毛毛
哦。。即係講緊警察?
01月04日07:57
Fat Man
哎呀,香港的公務員什麼糟糕呀?真是有辱國體!
01月04日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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