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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內6度上女童家 期間多次無套性交 教學助理六宗罪罪成

on.cc 東網

更新於 5小時前 • 發布於 5小時前 • on.cc 東網
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6罪罪成。
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6罪罪成。

一名教學助理被指於1個月內,6次在女學生住所內,與女生性接觸及無套性交。該教學助理否認6罪,包括3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以及3項非法性交罪。經審訊後,他今日(18日)在區院被裁定6罪罪成。法官下令被告還押至11月1日判刑,期間為女事主索取創傷報告,以及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

案發時29歲的被告李靖邦,被控3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3項與未滿16歲女童非法性交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2月1日、2日、7日,在將軍澳某單位,與女童X作出猥褻作為。他另被控於同月10日、13日、21日,在同地與X非法性交。X案發時15歲,被告在她就讀的中學任職二級資訊科技技術員級教學助理。

審訊時,庭上播放X與警員進行的錄影會面。X指,她在校內受到欺凌,認為她與被告是情侶關係,曾多次跟被告發生性行為。X同意是在半推半就下與被告性交,並說「如果同佢發生性行為係唯一令佢開心,咁就做啦,因為佢陪我都令我好開心」。辯方說法是,被告到X的住所只為「玩貓」及修理電腦,X出於妒忌,及向他勒索6萬港元不果才誣告。法官裁決時指,有閉路電視攝得進出X居住的大廈,X雖承認不肯定案發日期,但這只是旁枝末節,裁定被告知道事主未滿16歲,但仍與被告有性接觸,包括為被告口交及手淫等,在沒使用安全套下性交,裁定6罪均罪成。

案件編號:DCCC 54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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