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亦園路謀殺案 兩男女涉協助罪犯罪 准保11.20再訊
屯門亦園路在本周一(25日)發生的謀殺案,案中主腦等13人被捕,其中一名62歲男子及一名62歲女子被落案起訴一項協助罪犯罪,案件今日(28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兩名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兩被告各獲准以現2萬港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兒子與控方證人等。
兩名被告分別是男被告張嚴秋(62歲)及女被告李淑萍(62歲),2人均報稱任職文員,同被控一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控罪指,2人於2025年8月25日,在香港當男子張烺昇犯可逮捕的罪行,即謀殺罪,而他們知悉或相信該人就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向張烺昇提供金錢1萬港元以協助他逃走,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該人。
案發當日一名男子被發現滿身鮮血,伏屍於屯門亦園路一處橋底。執法部門翻查「天眼」及經深入調查後,相信事主同日駕車離開住所後,遭至少10人閘車攔截,期間被對方刀斬後腦及帶走挾持,並在失血致死後被棄屍。13名被捕人士當中,6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中旬向執法部門報到;5名被捕人仍然被扣留調查。
案件編號:FLCC 183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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