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7年河道佔用補償費 碼頭全部繳納
航道補償費和河道堤防佔用補償費是航道機構建設、養護航道護岸及其他設施關鍵資金來源。內媒周一(4日)報道,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檢察機關近日與相關部門協同展開行動,迫使轄區某碼頭全部繳納拖欠7年的運河河道佔用補償費。
今年3月,由丹徒區人民檢察院依託檢察機關與審計部門建立的協作機制,發現大運河丹徒段某公司經營碼頭,從2017年至2023年拖欠河道堤防佔用補償費、航道補償費分別長達7年及4年,共計逾4.9萬人民幣(約5.3萬港元)。檢察機關立案後,辦案人員核實該碼頭2004年一直作為某公司生產用砂石料的裝卸,未對外經營。2021年以來,區域航道多次改動導致碼頭面積變動,河道佔用面積無法確定,因此一直沒有按時繳納。
檢方審查認為,儘管7年來碼頭面積因航道改動有所變化,但這並不成為公司拒繳理由。丹徒區人民檢察院4月依法向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發送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職。經過聽證、討論,涉案雙方現場簽訂費用繳納協議,所有拖欠款項最終全部完成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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