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研究生投毒殺室友被判死 二審駁回上訴
湖南省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周立人去年投毒殺害室友張某某,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4月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周四(14日)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將死刑裁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周立人為洩私憤,利用所學專業知識,向兩名室友共食的罐裝麥片內投放劇毒,致張某某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周某某因未食用而幸免。在張某某毒發搶救期間,周立人刻意隱瞞事實,延誤救治,案發後試圖隱匿和銷毀重要物證掩蓋罪行、逃避懲罰。法院認為其犯罪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影響惡劣,罪行極其嚴重。
一審宣判後,周立人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上月11日二審公開開庭審理該案,二審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一致。該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前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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