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立法規管「追風」 大律師:需兼顧個人自由和安危
超強颱風樺加沙襲港期間,有人攜同子女觀浪一度被大浪捲走,亦有人因帶小朋友觀浪而被捕,政府正研究立法禁止相關行為。大律師毛樂禮今日(12日)於一個電視節目表示,公會對於應否立法並無立場,但提醒立法時需要平衡市民的個人自由和安危,尤其是小朋友的安全。他認為,人生中有很多個人選擇應該有自由,例如「學打拳」必然有一定風險,但無人會直接將其禁止,故需要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他續指,不相信有任何家長會故意在風暴下令到自己小朋友受傷,或者令其有大風險,很可能只是純粹疏忽、判斷錯誤。若政府循加強保護兒童方面立法,則需要清楚訂明怎樣才算犯罪,例如家長疏忽,抑或更嚴重的情況才會被定罪,且要取得社會共識。至於立法會過分影響個人行為自由,則視乎立法過程和內容。
對於政府有意加強本港仲裁及調解服務發展,毛樂禮表示,亞太區佔全球經濟的比例愈來愈高,帶動香港及新加坡有愈來愈多仲裁案,相信本港可於中期成為全球的第一的仲裁中心。至於體育仲裁,有份代表公會提供意見的他認為,體育仲裁服務在亞洲大部分司法管轄區仍然較新,不同體育團體有不同規則,制訂相關仲裁規則上仍然有爭議,預計需要多一至兩年時間才能訂好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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