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男隨機砍殺七旬漢 稱受「天狼星人」指示求減責 官指手法兇殘囚終身
35 歲無業男涉 2021 年 8 月,在屯門遊樂場涼亭,用斧頭隨機砍殺七旬漢,並在警誡錄影會面中,稱受「天狼星人」指示殺人。他否認謀殺罪受審,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罪成,周三(14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終身監禁。
法官郭啟安引述精神科專家指,被告有精神病徵狀,但並非患思覺失調,認為被告「裝病」。官認為,被告並非神智失常,與死者無怨無仇,卻無故殺死互不相識的死者,亦無展示深刻悔意,犯案手法極之兇殘,為「反社會行為」。
辯方以「減責神志失常」抗辯
被告萬日林(現 35 歲),被控一項謀殺罪,指於 2021 年 8 月 5 日,在屯門海珠路豐景園輕鐵站附近的海珠路遊樂場內涼亭,謀殺事主張國炎。庭上透露,被告欲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
法官郭啟安指,辯方在審訊中並不否認被告將死者殺死,但以「減責神志失常」為由抗辯。官綜合兩名專家證人證供指,被告有精神病的徵狀,但非患有思覺失調。專家認為,被告「裝病」,可能具有人格問題或者反社會人格,但並不構成精神失常。
官:被告沒展示悔意 手法極兇殘
法官郭啟安指,被告學歷至中五,未婚的他被捕前與 68 歲母親同住,健康良好,沒長期病患,亦無刑事定罪紀錄。官又指,被告及其親友均沒呈交任何求情信。
官透露,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判期間,曾與辯方律師會面,但被告未能集中注意力,律師代表亦留意到被告目光呆滯。對於案發情況,被告仍稱「有聲音叫佢殺人」,如不做便會遭虐待,但他明白被裁定謀殺罪成,須面對終身監禁的判罰,另表達對死者家人的歉意。
官續指,被告雖明白殺人須負上刑責,但他沒展示任何深刻悔意,而被告既不是神智失常,亦與死者無怨無仇,卻無故殺死互不相識的死者,批評被告犯案手法極之兇殘,為「反社會行為」,性質極為惡劣,判處終身監禁。被告聞判時神情冷靜,向官表示「明白」。
案情:被告稱受「天狼星人」指示殺人
控方開案陳詞指,2021 年 8 月 5 日晚上 9 時,途人發現事主倒臥屯門海珠路遊樂場內涼亭,頭部有大量血跡。救護員到場發現事主頭骨部破裂、腦漿溢出、頸部受傷,當場確認死亡。
被告在錄影會面指,當晚看到有名老翁在涼亭吸煙,他便從後用斧頭劈向老翁頭部,期間他曾稱「要確保成功殺死個男人」。被告事後到公廁企圖自殺,被警員制服及拘捕,自殺未遂。就犯案原因,被告稱受「天狼星人」指示殺人,會在兩年後公開原因,另稱去世後有事要辦,故此自殺。
專家證人、青山醫院法醫精神科顧問醫生鄧宛兒供稱,自 2021 年 8 月起擔任被告的精神科主診醫生,被告在案發後的會面中,向她稱在「100 萬個生命周期」前為天狼星人,轉世後先後成為中國首位君主及泰王拉瑪,亦提及他於上世被暗殺,故要報仇。
HCCC42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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