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宏志業主女兒指聲明書內容含糊 一度「煩上加煩」盼盡快知何時解封
【獨媒報導】宏福苑8幢大樓中,僅宏志閣沒被燒到,但居民同樣要先搬離,未知何時可以回家。《獨媒》獲悉,有宏志閣單位業主被要求簽署聲明書,聲明自己在領取租金補助期間不會以宏志閣單位為居所,或將單位出租,否則不能領取租助。該聲明在周一早上陸續發出,《獨媒》中午向民青局查詢,傍晚獲回覆指是為了防止濫用資助。
有業主的女兒向《獨媒》表示,見聲明書內容含糊,曾致電着父母「唔好簽住」,又形容不斷變更的政策令居民「煩上加煩」;見到當局晚上最新回應後,她說比較清晰,並希望盡快得悉宏志閣的解封時間表,讓父母搬回去住。
理解當局不想宏志居民「有得住又有得拎」 惟應先解釋會否解封
Fion 的父母是宏志閣單位業主,火災發生前一直住在該單位。周一早上,Fion 在居民群組得悉聲明書內容,見當中沒有寫明租金津貼金額是多少,亦沒寫有效限期,Fion 便立即致電父母,着他們見社工時「唔好簽住」。她下午接受《獨媒》訪問時解釋,認為要花多一點時間釐清聲明書用意:「太唔清晰啦,點解得宏志(業主)要簽?如果你解釋得清清楚楚,『因為我第時會俾你返去(住)』,咁我就覺得可以簽,起碼我知道我個抉擇係做緊咩。」
Fion 又說,理解聲明用意是「唔想居民又有得住,又有得拎津貼」,但認為宏志閣尚未甚至不知道會否解封:「你冇可能要我簽一個未發生嘅嘢。」
嘆「相對幸運」仍要為生活頻撲 資助與其餘7幢有差別待遇
相比其他7幢的居民,Fion 認同宏志閣居民是相對幸運,沒有財物損失和人命傷亡。但在火災發生後,她已退休的父母同樣要為住宿和生活煩惱,例如他們目前暫時住在酒店,月尾將要遷出,預計會入住過渡性房屋,「原本以為免租,我哋就覺得都好吖,地方細,但可以留返個錢喺身,慢慢settle過返正常生活」;不過當局上周公佈,住過渡性房屋的災民在數個月後開始要交租:「我哋就會諗不如出去租屋,因為唔知壇嘢要搞幾耐,係咪應該租個好少少嘅地方俾兩個老人家?又重新煩惱過。」然後到昨日,她見到聲明書的出現,感覺「煩上加煩」:「係咪想講宏志閣終有一日一定會解封?咁仲租唔租屋?」
她另提到,部分為宏福苑居民提供的資助有不均情況,例如仁濟醫院與八達通公司推出的專屬八達通,其後7幢居民可獲每月2,000元、為期一年的生活津貼,而宏志閣只有每月1,000元、為期半年的生活津貼:「其實我哋宜家同其餘7座係一模一樣,冇地方住、要左撲右撲搵物資⋯⋯如果佢哋收到內幕消息,宏志閣居民有得返去住喎,我唔介意有差別待遇,但宜家situation好似唔係咁。」
建議紙本聲明更新免混亂 若解封大機會搬回宏志
《獨媒》即日向當局查詢聲明書用意,民青局傍晚發帖文解畫,指若之後大廈解封,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獨媒》向Fion 轉述帖文內容後,她認為新說法較為清晰,「今朝份聲明實在太簡陋,的確有引起宏志居民混亂同不必要嘅推測。如果紙本聲明update 返同民青局最新所寫一模一樣,我會簽,因為始終需要租金津貼去搵屋住。」她又說,如果宏志閣解封,父母頗大機會會搬回去住,希望盡快得悉宏志閣的解封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