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初步認定阿里巴巴旗下「全球速賣通」違反法 恐面臨鉅額罰款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週三(6月18日)宣布,針對中國阿里巴巴集團旗下電商平台「全球速賣通」(AliExpress)的調查已有初步結果,認定其未能有效防止非法商品在平台上流通,涉嫌違反《數位服務法》(DSA),未來若最終確認違法,阿里恐面臨高達全球年營收6%的罰款。
綜合媒體報導,歐盟執委會18日指出,AliExpress未妥善管理重複上架非法商品的賣家,平台內容審查系統也存在缺失,使違規行為得以規避監管。此舉違反《數位服務法》中,對「非常大型線上平台」(VLOP)要求的風險評估與緩解義務。而針對初步認定,阿里巴巴仍可依法提出申訴。若最終調查確認違規,歐盟將依法處以罰款。根據《數位服務法》,企業違規最高可處以全球年營收6%的罰金。
除非法商品問題外,歐盟日前也針對平台的透明度與用戶保護等議題展開調查。執委會18日表示,已接受阿里提出的多項改善承諾,包括強化內部申訴機制、建立更完善的非法商品監測系統、明確標示違規商品、提升廣告與推薦系統的透明度等。雙方已就此部分達成和解。
阿里也承諾,將定期向獨立監督信託人提交執行報告,並由信託人每年向歐盟回報履行情況;歐盟則強調,這些承諾具有法律效力,若未履行,將同樣構成對《數位服務法》的違反。
回顧整起案件,歐盟早在2023年3月即針對AliExpress啟動調查,內容涵蓋非法商品控管、商家可追溯性、資料存取權限、廣告透明度等多項法規規定。自歐盟《數位服務法》同年8月生效以來,中國多家科技企業如TikTok、SHEIN等也陸續成為歐盟執委會調查對象。其中,TikTok因未符合法規要求的廣告透明度標準,在今年5月也被初步認定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