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頭限放懶理 的哥照擺3部手機
昨日實施的新法例不只巴士安全帶,同日開始,任何司機駕駛時,前方不可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違例者可處罰款2,000元。習慣在車頭放多部手機的的士司機受影響最大,有過往擺放4部手機於車頭的司機直言,生意會減少三分之一。而本報記者實地觀察,也不難發現仍有的士司機,擺放多於兩部手機於車頭,涉嫌違法。
的士司機在車頭放手機成常態,早前更指有司機放5至6部手機,每次駕駛有如駕駛民航客機。不過,昨日起新例實施,司機林先生直言,以往會在的士前方放4部手機「接訂單」以及看導航等,他會因應新要求減半至最多放兩部,惟他估計生意會減三分之一。他指,現時要一部機同時開兩、三個應用程式,其實是近乎看不到,反而會更危險,有時要放大來看,還要看地圖等,集中在一、兩部電話會令司機更辛苦。
本報記者昨日亦到市區視察,不難發現仍有的士司機車頭放多於兩部手機,有司機駕駛期間同步操作3部手機。也有司機即使按規定只擺放兩部,惟有人一邊駕車一邊看影片,險象環生。
在新法例下,流動電訊裝置包括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每部裝置的屏幕對角不可超過19厘米,裝置亦不能阻礙司機目視交通情況。而現時流行的摺疊手機,運輸署早前提醒,如打開後超過19厘米同樣屬違法,司機不可以打開,要以較小尺寸使用手機。
除的士外,新法例同樣適用於私家車。新款私家車通常已配備的導航屏幕,運輸署就指屬於車的內置部件,不會納入限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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