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涉違法遭強制措施 海航前董事長陳峰判刑12年
內媒周四(17 日)報道,因涉嫌違法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近4年後,海南航空集團前董事長陳峰近日一審獲刑,數罪併罰,共判處有期刑12年,罰款2.21億元(人民幣,下同,約2.44億港元),沒收個人財產4,000萬元(約4,400萬港元)。
報道指,陳峰分別因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取貸款罪和職務侵佔罪獲刑,刑期要至2033年底。一同被判決的還有海航集團前監事長孫明宇、海航控股前董事長包啟發等人。
陳峰於2021年9月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而孫明宇和包啟發兩人,則於2022年3月被警方從海航大廈帶走,當天即被執行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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