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二期招標期 再延長至今年10.10中午12時截標
環境保護署今日(11日)宣布,「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二期」(I・PARK2)的設計、建造及營運合約(合約編號:EP/SP/312/24)的招標期再延長至2025年10月10日中午12時。
該工程合約於2024年12月20日招標,原定2025年6月27日中午12時截標,並於2025年6月6日宣佈招標期延長至2025年7月18日中午12時。招標期再延長的安排已於今日刊憲,有關招標公告詳情載於環保署網頁。
合約範圍包括設計、建造、營運及保養位於屯門曾咀中部煤灰湖的I・PARK2,焚燒設施設計處理量為每日6,000公噸的都市固體廢物。合約預計於2026年初展開,除設計及建造工程外,合約包括為期15年的營運及維修保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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