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放蛇打擊「白牌車」 兩司機收傳票
今日(23日)傍晚約6時,執法部門在港島區內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俗稱白牌車)的行動。行動中,警員喬裝乘客,成功截獲兩輛懷疑涉嫌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當中包括一輛Tesla電動車。兩名分別為38及61歲的本地男子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警員將向他們發出傳票。兩輛涉案私家車已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千元及監禁12個月。
執法部門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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