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寵物公園投鼠藥毒狗 七旬翁2項虐畜罪成 判囚兩周緩刑兩年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25年08月27日08:37 • 發布於 2025年08月27日07:26 • on.cc 東網
大角咀聚魚道寵物共享公園早前多次發現可疑藍色藥丸。

一名七旬漢疑因曾遭狗咬腳,因此在大角咀一寵物共享公園內放置老鼠藥餌,企圖殺狗。他被控兩項企圖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2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承認兩項控罪,被判監兩星期及緩刑兩年。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指斥,本案具嚴重性,接納被告有悔意,故判處緩刑。執法部門在判刑後表示,企圖殘酷對待動物罪是嚴重罪行,絕不姑息。

72歲被告黃志榕,控罪書上報稱退休人士,他被控於2025年2月1日及2月23日,於旺角聚魚道休憩花園內地下,不合理地放置老鼠藥,企圖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即導致狗隻因攝入毒藥而死亡。辯方求情時提到,被告曾中風,行動不便,又患腎病,要定期洗腎。另外,被告過往曾向愛護動物協會捐款5,000港元。裁判官聽取陳詞指,被告在公開地方投毒,任何動物都有機會受影響,案情具嚴重性。同時,考慮到他已還押7天,亦接納被告有悔意,故決定判被告入獄兩星期,緩刑兩年。

同意案情指,今年2月21日,涉案公園的清潔工掃地時,發現地上有藍色顆粒狀的物體,遂告知上司。翻查閉路電視記錄後,發現被告在2月1日下午5時許,曾將不明物體散落在花盤。康文署職員到花盤查看,發現一個印有老鼠蠟的可載封膠袋,最終報案處理。同月23日,公園保安再次在地上發現藍色顆粒狀物體,同日晚上8時許,警員巡邏時,發現被告樣貌與閉路電視的疑犯相似,隨即截停他作調查。

被告承認在涉案地點曾遭狗咬腳,故在天橋底撿起老鼠藥,分別在上述兩日於公園散播,以作報復並指想狗隻服用老鼠藥後中毒身亡。他稱首次犯案時,發現公園有旁人,故將老鼠藥放在手中並散落地上,惟遭清潔工發現,遂將老鼠藥扔進垃圾桶。他其後於2月23日再到上址投毒。據化驗所報告顯示涉案藍色顆粒狀的物體屬老鼠藥。

案件編號:WKCC 2936/2025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查看原始文章

兩女港鐵車廂內遭摸臀偷拍 20歲中大生認罪4.15判刑

on.cc 東網

《CO-CO!》創辦人厲河逝世 終年67歲

am730

競委會向圍標6業務實體及12人入稟 涉及11宗維修包括宏福苑、翠林邨、樂翠臺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查看更多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