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漢酒駕被拘留4日猝死 上級督察部門介入調查
浙江省嵊州市一名55歲的男子今年6月因酒後駕駛,被嵊州市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處罰,4日後突發不適,送院搶救無效,次日宣告死亡。家屬質疑市拘留所未依法按其「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傳染病需要隔離治療的」等情形,建議拘留決定機關作出停止執行拘留的決定,並向家屬發出相關通知。
劉女士周三(20日)向內媒反映,其叔叔、死者劉某火於6月18日在嵊州市拘留所拘押期間死亡,市公安局向家屬通報稱他是心臟猝死,屍檢報告複印件顯示為心源性猝死。嵊州市第五人民醫院在6月17日出具的門診病歷記載,劉某火被診斷為酒精所致的殘留性和遲發性精神病性障礙,有幻視、睡眠差、行為異常等。
據了解,劉某火6月3日下午因酒駕被交警查獲,同月13日完成體檢,被處罰行政拘留13天並於當晚返回同居女友家中,翌日開始執行拘留,6月17日出現手抖、自言自語等症狀,送院檢查後送回拘留所繼續拘留。劉女士查看了監控記錄施救過程,在律師介入後複印了部分病歷資料及屍檢報告,但至今未取得拘留通知書,導致其程序無法進一步進行。嵊州市公安局周四(21日)回應,上級督察部門正跟當事人妥善對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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