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咪酯等後日刊憲列毒品 「太空油」更名「太空油毒品」
港府今日(12日)宣布,《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將於後日(14日)刊憲,將「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依托咪酯及3種類似物將正式列為毒品。於同日,《2025年化學品管制條例(修訂附表2)令》亦會在憲報刊登。當局表示,已將「太空油」重新命名為「太空油毒品」,以明確告知公眾其作為毒品的毒性及禍害。
《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將於2月14日刊憲後生效,而《化學品管制條例修訂令》則預計於4月11日生效。《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將異丙基依托、溴唑侖、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丙帕酯及異丙帕酯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的管制。當中的美托咪酯、丙帕酯及異丙帕酯為依托咪酯的類似物。
政府指,因應近期新興「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活性成分依托咪酯被濫用,當局正加快條例修訂進程,以大幅增強阻嚇力和有效地促進對「太空油毒品」的執法行動。在《危險藥物條例》的嚴格管制下,販運及非法製造有關毒品,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港元。在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的情況下管有和服用這些毒品,則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港元。
在《化學品管制條例修訂令》方面,18種前體化學品,即BMK縮水甘油酸及其甲酯、乙酯、丙酯、異丙酯、丁酯、異丁酯、仲丁酯和叔丁酯 (九種物質);PMK縮水甘油酸乙酯和3,4-MDP-2-P甲基縮水甘油酸另外六種酯類,即丙酯、異丙酯、丁酯、異丁酯、仲丁酯及叔丁酯(7種物質);4-哌啶酮和1-boc-4哌啶酮將會被納入《化學品管制條例》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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