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的復活》黃靜茵挪用公款罪成判監兩年 緩刑4年
韓劇《7人的復活》40歲女星黃靜茵今年5月爆出涉嫌挪用公款被起訴,案件今早(25日)在濟洲地方法院宣判,黃靜茵罪成判處兩年有期徒刑,但緩刑4年執行,裁判官指她罪行不輕,考慮到涉案公司由她本人創立,現已還清款項,加上初犯故判緩刑。
案情指黃靜茵2022年成立個人公司,以暫付款項名義取走7億韓圜(約390萬港元)資金,直至同年12月,她合共調走43.4億韓圜(約2400萬港元),並把當中42億韓圜(約2300萬港元)投資加密貨幣。
韓媒指黃靜茵流着淚離開法庭,透過傳媒向公眾道歉,「抱歉為大家帶來麻煩,我從來沒有去過警署及法庭,聽到宣判結果之後便哭了」,她表示尊重法院判決。
(即時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