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向事故持份者提建議 港燈稱審視判詞
死因庭昨就南丫海難死因研訊續作裁決時,裁判官指出事發時的撞擊導致「南丫Ⅳ」的損毀程度已遠超法例要求它能承受的,並對海事處、香港電燈有限公司等事件持份者作出數點建議,當中包括要海事處與船廠及營運商等保持定期溝通,確保實際運用規例時有清晰理解。裁判官最後指裁決並不能抹去39條人命的損失,希望通過死因庭的裁決可令社會各界更深入了解事件,銘記南丫海難教訓。
裁判官昨就事件作出多個建議,首先指海事處與船廠及營運商等各方應保持溝通及實施申報系統,要求船東若在驗船後對船體進行過任何改動,須在下一次驗船前以便記錄及規管。另外,海事處應透過本地船隻諮詢委員會持續關注海員的工作時長及休息安排。
至於對財利船廠等所有建造第一類船舶的船廠,她建議船廠為每艘建造中的船舶採用一份列明所有須檢查項目的清單;而若船廠在建造獲批後對船體改動,無論該改動會否影響結構或穩性,應通知海事處。
對港燈,她建議確立船隻驗收和移交程序以確保每艘新船均經核實,與經海事處審批的圖紙相符;至於對港九小輪等持牌渡輪營辦商,他們應定期收集海員有關工作時長及身體狀況的反饋以作監察;及為舵手和船員提供定期航行和雷達培訓。
港燈就裁決回覆指,在事故發生後已進行全面檢討,落實多項措施包括驗收新船的機制、提升船隊的設備及安全標準等;他們將會仔細審視判詞內容,並評估任何可以進一步提升安全及管理水平的空間,在可行的情況下予以落實。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