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辣打擊非法載客賺錢 擬釘牌最少一年
的士業界對「白牌車」搶食深惡痛絕,政府建議立法規管網約車,同時表明會進一步修訂法例,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如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任何人若被判犯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罪行罪名成立,除非法庭因特別理由而認為適合另作命令,否則該駕駛者會被釘牌一段時間,建議取消駕駛執照不少於12個月及不多於3年。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現時《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規定若任何人被判犯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罪行罪名成立,法庭可取消該人的駕駛資格為期一段其認為適當的期間,但沒有訂明取消駕駛資格的確切或最短期限,故建議修例加停牌期限。當局指,規管網約車服務是從平台、司機和車輛3方面着手。
政府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又透露,在擬議規管文件時,參考了其他地區的立法經驗,例如內地、新加坡、澳洲、美國等地,特別提到相關地區均就平台、車輛作出規管,如有些地區沒有就網約車數量設上限(例如:倫敦、坎培拉);有些地區雖然沒設限,但有措施嚴格控制整體私家車的數量增長(例如:新加坡)。另外上海、紐約為了緩和交通擠塞、避免惡性競爭等,已經暫停發出新的網約車牌照。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