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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涉酒駕被捕】27歲郭子豪認罪 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宣判

明報

更新於 2019年05月21日05:56 • 發布於 2019年05月21日05:55
郭子豪今日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神情凝重。(林祖傑攝)
郭子豪今日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神情凝重。(林祖傑攝)

【今日直擊】27歲的無綫男藝人郭子豪,兩個月前涉嫌酒後駕駛被捕,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身穿西裝的他於上午8時45分,在律師和經理人陪同下到場,神情凝重。

他於庭上就被控案件坦白認罪,由律師代表求情呈上長達16頁文件,律師指27歲的郭子豪主要職業是藝人,亦兼職健身教練,月入3萬5千元。除工作外熱衷參與公益事務、貢獻社會、義務宣揚健身運動、到老人院探訪長者、清潔沙灘等,不論案發前後全部都是自發性參與。

與父母同住的郭子豪於案發時收到身在外地的父親來電,指母親身體不適,至晚飯喝了白酒的郭子豪因擔心,在情急下仍選擇駕車回家,事後已明白到無論什麼理由,都不應該酒後駕駛。律師亦呈上4封包括父親、公司高層、資深藝人及中學學長的求情信,在父親的手寫求情信當中,提到郭子豪每月會給5千元家用,事發後也有悔意,不斷向家人說對不起。

律師繼指郭子豪作為藝人,事發後已飽受輿論壓力,直接或間接損失了很多工作,且坦白承認罪行,明白犯下愚蠢的錯,承諾不會再酒後駕駛,以及作為藝人會宣揚不要酒後駕駛的信息。最終法官雖表示考慮到郭子豪有悔意,但決定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6月11日上午9時半判刑,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KCCC1430/2019】

(即時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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