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被警方通緝、流亡海外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在本月9日指收到警方通知,高等法院在律政司的申請下,已經對他、太太及母親發出財產限制令。該命令是按國安法第43條,附表3下的第7條發出,禁止他們處理在香港的任何財產。至今日(22日),許在Facebook冒被視為藐視法庭的風險,公開法庭文件,指警方申請財產限制令是為打壓而打壓。有學者質疑做法或違反法例,又稱言論或妨礙司法公正。
許指在回覆警方電郵時,要求索取案件中所有呈堂文件,包括警方向法庭提交的陳述聲明,當中透露了警方申請財產限制令的理據,他認為內容極其荒謬、牽強。他又表示,是次警方申請的財產限制令,明顯是為打壓而打壓,理據極度牽強。希望公開有關資料,可向本地、海外的香港人及國際社會披露更多政權的陰暗面,讓大家分析、參考。最後他還指,警方在電郵中警告,若公開以下法庭文件,可被視為藐視法庭,但卻認為政權又可奈何。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直言,除公開法庭文件或違反法例之外,值得注意的是有關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但許卻公開在社交網站詳細說明事件,疑妨礙司法公正,不排除利用公眾印象影響法官審判,若他真是清白,何不回來接受審訊,正因為許認為法律已奈他不何,才不斷在網上炒作事件,營造自己是受害者的形象,爭取暴光率,得到海外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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